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石拐区分局关于2026年3月3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3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内蒙古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富余煤气回收与清洁发电节能降碳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8728141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新区人环西楼(014070)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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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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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蒙古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富余煤气回收与清洁发电节能降碳技改项目 |
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工业园区内蒙古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用地范围线北侧外 |
内蒙古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 |
内蒙古华泰瀚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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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以内蒙古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升级改造后1座1660m3高炉增加的高炉煤气以及转炉煤气、一期轧钢车间棒材生产线升级改造以及1×600t/d双膛石灰窑提质增效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减少的高炉煤气为燃料,新建1座80MW煤气发电装置,利用高炉煤气量142240.00万m3/a、转炉煤气量40000.00万m3/a为燃料进行发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280t/h超高温亚临界煤气锅炉、1×80MW中间一次再热空冷凝汽式汽轮机、1×85MW发电机组,年发电量6.4亿kW·h,以35kV电压等级并入厂区自有220kV变电站,供本公司自用;配套设置循环冷却水系统、除盐水间、凝结水处理再生间、酸碱储罐间、加药间、灰库等辅助设施,供电、供暖、供排水等公用设施依托现有。 本项目总投资为2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74.15万元,占总投资的4.91%。 |
1、废气 本项目燃气锅炉以高炉煤气及转炉煤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钠基干法脱硫+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80m高排气筒(DA09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钢铁企业超低排放限值中自备电厂燃气锅炉超低排放限值。 本项目脱硫剂小苏打粉仓装卸料过程产生的少量颗粒物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脱硫灰以及除尘灰暂存于灰库内,灰库装卸料过程产生的少量颗粒物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氨水储罐及盐酸储罐呼吸废气分别经氨雾吸收器及酸雾吸收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厂界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氨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厂界二级标准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系统排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除盐水站废水(包括化学清洗废液)、凝结水处理系统废水。其中,除盐水站化学清洗废液与凝结水处理系统废水先将pH值调至6~9后,与其他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厂内现有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该系统处理规模为12800m3/d,主要处理工艺为絮凝、沉淀、砂滤、多介质过滤、超滤、反渗透工艺等,剩余处理能力8576m3/d,本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327.20m3/d,依托可行,处理后废水收集于高位回用水池,回用于厂区原料场抑尘、高炉冲渣及钢渣综合利用项目,不外排。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1250m3/d,采用格栅+调节池+气浮+A/O+MBR膜+消毒池处理工艺,剩余处理能力858.8m3/d,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5.30m3/d,依托可行,处理后废水收集于高位回用水池,回用于厂区,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锅炉配套泵类、锅炉配套风机、汽轮机、发电机、除氧器、锅炉给水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等生产设备,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且通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 (1)一般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脱硫产物、除尘灰、废布袋、废包装袋、废滤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其中脱硫产物、除尘灰暂存于灰库内,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废包装袋、废滤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均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内,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废滤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由相应厂家回收。 本项目脱硫房内新建1处一般固废区,建筑面积10m2;新建1座灰库,体积为50m³;均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建设。 (2)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主变压器维修过程会产生废变压器油、废油桶,分区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厂区现有危废间占地面积96m2,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建设要求,剩余面积可满足本项目危废暂存需求。 (3)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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